按照《2022年度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遴选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放宽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29 日—30日(09: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402办公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2号)
联系人:咨询电话:38718101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需持《2022年度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部〔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遴选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面试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本次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面试当天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方可入场参加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首次采样时间应在8月31日00:00以后。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面试。
4.考生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面试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提供防疫健康信息码等信息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5.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黄卡”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4)面试前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考生;
(5)面试前7天内疫情发生地区返眉人员,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6.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7.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现场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8.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9.鉴于近期省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眉山疾病防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中、低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0.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将签署《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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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检察
2022年8月26日
原标题: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