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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四川泸州市叙永县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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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鉴于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现将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五、参考的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或地级市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或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考。

六、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考: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疫公告和《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叙永县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集中,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随时了解本考试最新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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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4日

原标题: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1faeae30a4224331a276e7c3cbfda8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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