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乐山市市级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至22日(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地点: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楼406室(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85号)。
二、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度乐山市市级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1份。
2.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复印单位鲜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复印单位鲜章)。
6.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1份。
7.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
8.《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相关事项
1.按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为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6.此次公开遴选下阶段的复审递补、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若因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833-242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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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9日
原标题: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