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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南充市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县纪检监察人员7人公告

营山县人民政府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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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力量,现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5名,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1名,县纪检监察教育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管理岗),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共设四个岗位,拟考调7名工作人员(附件2)

二、考调范围

县纪委监委综合管理(一)岗位面向四川省内各级各部门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县纪委监委综合管理(二)岗位和县委巡察办财务岗位面向南充市内各级各部门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管理岗位面向南充市内所在单位与考调单位经费及身份性质相符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考调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熟悉党内政策法规,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热爱纪检监察巡察事业,能够适应长期在外出差和高强度的审查调查工作;

7.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13日。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中共营山县纪委组织部(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一环路北段775号308室)。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公告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shan.gov.cn/)、“廉洁营山”网(http://www.ysxjwjcj.gov.cn/)上发布。报名时需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报考事业岗需提供《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一般行政职务任免呈报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公开考调报名登记表》(附件1)、1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填写有表彰的情形需提供相应证书、文件等印证资料。

五、考调程序及方式

(一)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考调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公开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考调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四)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公开考调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考调总成绩的50%。实行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因考生放弃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差额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公开考调名额之比为2:1。若有特殊情况,考察比例低于2:1的,由县纪委监委集体讨论决定是否进行下一程序,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如因总成绩相同影响取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考察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并对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根据差额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委托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考调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调人员,取消该人员的录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调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并报请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廉洁营山”网考调公告。如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公开考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杜绝任何形式的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四)最低服务年限、岗位职级等其他相关事项由县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7-8361232。

(五)监督举报电话:0817-8289701。

点击查看>>>

1. 公开考调报名登记表

2.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营山县纪委           营山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原标题:中共营山县纪委 营山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调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202405/t20240527_1975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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