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工作需要,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称参照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共22个职位32个名额,职位为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镇(街道)一级科员职级职位。具体职位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翠屏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经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部分职位面向宜宾市内各县(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0月,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11月5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5日—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402办公室(宜宾市人民路80号翠屏区委区政府大院5号楼),联系人:雷老师,电话:0831—8221050。
4.报名程序:(1)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结合自身条件和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职位报名。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每人限报1个职位。(2)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①《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持境外文凭报考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个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处领取。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确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可降至不低于2:1。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1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三)组织测试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低于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入闱人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在各考调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递补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递补对象)
(七)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研究后等额提出拟转任考调对象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统一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调纪律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二)从事考调的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监委机关检举,也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举报。
五、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职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2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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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
3.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30日
原标题: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2023年度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eba0a777-cf82-4474-81a3-03ca54a81f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