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达州市公务员调任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法规,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全部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20个职位共选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3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达州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达州市公务员调任实施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达州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职2年以上;在中央、省驻达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县(市、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职2年以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在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且任职1年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5日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公开选调职位(含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达州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度达州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上午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9日上午9:30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6.职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相关情况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公告。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8月中下旬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公布。
如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报名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公布。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5:1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笔试比例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
考察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个人档案,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明确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
无特殊情况,自愿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公开选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选调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2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各单位可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八)讨论决定
由市委组织部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及调任
拟选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统一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同步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试用期
除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选调人员不实行任期制外,其他选调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对选调对象德才表现、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各单位对选调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帮助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笔试、面试、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进行公示。
(二)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五、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政策咨询: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18-2106315;
监督电话: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8-2277823;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18-239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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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度达州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zrsks.com.cn/newsDetail/7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