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遴选(考调)。
二、遴选(考调)职(岗)位及名额
理县2022年拟公开遴选(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其中:公务员4名、参公人员2名,事业单位卫生类人员3名、事业单位综合类人员10名。具体遴选(考调)职(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遴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考调)对象
1.公务员(参公)职位:阿坝州内(除理县)符合公开遴选(考调)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事业岗位:阿坝州内(除理县)符合公开遴选(考调)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2021、2020、2019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者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特殊条件、岗位特殊要求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详见《职(岗)位需求表》;
5.具有与职(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和遴选(考调)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职(岗)位需求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所从事工作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回避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考调)年龄、工作经历等的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7月31日。
四、遴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考调)报名采取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复核方式结合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线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18:00,报考者根据遴选(考调)条件将资格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公务员、参公职位:m18090718707@163.com;事业岗位:1176750313@qq.com)。
现场复核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8:00,复核名单根据线上初审结果确定,初审结果将电话通知本人,并由本人提交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
公务员(参公)职位现场复核地点:中共理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大楼418),联系电话:0837-6825181。
事业岗位现场复核地点: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202),联系电话0837-6822488。
现场复核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程序:
(1)选择职(岗)位。报考者登录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blixian.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职(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blixian.gov.cn)下载《理县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重新选择职(岗)位报名。
4.报考者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理县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2份(双面打印,盖鲜章,格式不得改动);
(2)《理县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实绩量化评分表》(附件4),实绩量化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理县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5);
(4)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或者聘用职(岗)位、是否已满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等)。
(7)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