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蓬安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蓬安县纪委监委等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
详见《蓬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蓬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考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包含试用期考核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2);
6.身份性质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行政机关的,需属于“四级联考”录用人员或军转干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法规以及中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本次考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在各考调单位及其主管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到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县委大楼805办公室)审核、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调。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本次考调工作中全程进行,在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取消相应人员考调资格。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年度考核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有关证明;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印章);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开考比例调整: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报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削减(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相应调整公告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在蓬安门户网发布。经同意取消岗位的,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电话或公告通知已报名人员。相关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当日及次日内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否则做自动放弃报名处理,并退回报名资料。
(2)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电话联系或蓬安门户网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调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卷面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其中综合知识成绩低于50分,取消考调资格。
(二)面试
(1)入围面试比例:各岗位面试人选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为2:1,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进入面试人数较少,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准。
(2)面试资格审查: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在蓬安门户网发布面试公告及入围面试人员准考证号名单。报考人员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其他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人员递补:根据面试公告,需要递补面试人员的,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排名情况,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递补面试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5)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考调资格。
(6)综合成绩及排名公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在蓬安门户网公示。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公告。
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否则视为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的,取消考调资格,不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在蓬安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调工作须严格遵守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蓬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及相关部门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17-8882827。
(三)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所有报考者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注意个人防护,在考调全过程,须自觉按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近期往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报考者,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其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及联系电话:0817-8882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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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蓬安县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4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县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engan.gov.cn/show/2021/11/24/160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