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考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青川县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出县外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
2.须具有事业人员身份,试用期满并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基层群众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参加考调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8.符合有关服务期限政策规定;
9.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12.按照岗位聘用管理政策规定,考调人员将执行考调单位及岗位相应的工资制度,因涉及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执行调入单位工资制度的,请勿报考。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计算均截至发布公告当日。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节假日时间除外)。
3.报名地点:中共青川县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7209376、7204699。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录用文件或登记表等情况证明扫描件等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青川县委群众工作局负责资格初审,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由中共青川县委群众工作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采取考察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录用计划数之比等于或超过20:1的岗位,先进行笔试,再按面试人选与考调岗位录用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再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录用计划数之比低于2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录用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岗位,可通过考察考核方式进行人员调整。
考试工作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监督。
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中共青川县委群众工作局组织实施。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中共青川县委群众工作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考调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名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如出现拟调动人员放弃调动或公示结果影响调动以及其他导致岗(职)位空缺的情况,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拟调人员名单在中国青川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委群众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9677
中共青川县委群众工作局:0839-7209376
监督电话:
中共青川县纪委监委:0839-7202492、7202525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3293
点击下载>>>
原标题:中共青川县委群众工作局关于公开考调青川县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qc.gov.cn/gongkai/show/20211014161310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