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拟公开考调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考调名额共23名,具体详见《宜宾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四川省或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4.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3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3日14:00至9月9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考调岗位。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需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登记表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在报名时间内打包发送至考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姓名+考调单位”)。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0日18:00前改报1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考调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由各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在网上公布。
(六)考察
本次考调人选实行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调名额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差额考察人选。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各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等额确定考调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空缺名额,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调对象,按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对拟调人员在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试用和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如下。
(一)市委组织部:8226558。
(二)各考调单位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市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8201996,邮箱:251265586@qq.com。
市干部廉洁教育中心:8223780,邮箱:846885451@qq.com。
市同心协调联络中心:5958023,邮箱:421900856@qq.com。
市法学会:2330687,邮箱:546821032@qq.com。
长江经济带研究院:8224623,邮箱:1224171705@qq.com。
市网络舆情中心:8208623,邮箱:2010054523@qq.com。
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8200807,邮箱:420098754@qq.com。
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8237611,邮箱:16922085@qq.com。
市专用通信中心:8200237,邮箱:84923024@qq.com。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8232768,邮箱:350307848@qq.com。
(三)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247086、8247733、8247722
六、其他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等,责任自负。
(二)考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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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3日
原标题:宜宾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bin.gov.cn/xxgk/rszk/sydwzk/202109/t20210903_1638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