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蓬安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蓬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
县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份性质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包含试用期考核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
3.尚在试用期;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规定需回避的;
5.法律、法规以及中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职位
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本次考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在各考调单位及其主管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到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89号)审核、报名并缴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调。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缴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需缴纳每科50元的笔试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开考比例调整:各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考调单位申请,报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降低开考比例或削减(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相应调整公告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经同意取消岗位的,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或公告通知已报名人员。相关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否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并退回报名费用及相关资料。
2.发放准考证:根据岗位开考情况,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县人社局50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调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卷面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二)面试
1.入围面试比例:各岗位面试人选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为2:1,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进入面试人数较少,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准。
2.面试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面试资格审查、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费80元。面试其他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人员递补:根据面试公告,需要递补面试人员的,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排名情况,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递补面试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5.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考调资格。
6.成绩及排名公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公告。
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否则视为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的,取消考调资格,不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各考调单位或主管单位组织开展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由县人社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调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监督电话:0817-8607626。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调工作须严格遵守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蓬安县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17-8629232。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蓬安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其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7-860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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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蓬安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一览表.docx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engan.gov.cn/show/2021/05/17/151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