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培训市(州)统筹实施项目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6〕319号)和《广元市国省教师培训市(州)统筹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广教函〔2025〕1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公开遴选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承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按照《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55号)、《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53号)、《广元市国省教师培训市(州)统筹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广教函〔2025〕149号)要求,坚持教师培训公益属性,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承训机构。原则上由高校、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机构承担。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机构要按照教师培训项目的重点要求和目标任务,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设计项目,聚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师德师风、理想信念等纳入必修内容,引领全市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优化培训内容。各申报机构要依据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突出教师核心素养,针对性设计培训课程,将思想政治、爱国教育、师德师风、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数字素养等内容纳入培训,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各申报机构要遴选熟悉教育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校(园)长、各级学科教研员,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教育战线工作者等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50%。
(四)注重增效提质。各申报机构要创新培训形式,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跟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强化教师实践参与,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要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打造优秀培训案例。
(五)严禁分包转包。各申报机构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各申报机构结合附件1、2、3的要求申报,于9月17日18: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纸质版(附件4、5、6)一式五份送广元市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750198@qq.com,名称统一为“**(单位)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杨婷婷,0839-3266126,15284877564。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25号。
附件:1.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规划一览表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3〕153号)
3.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遴选承训机构综合评分细则
4.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申报书
5.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承训机构遴选申报统计表
6.申报单位资质认定材料清单
广元市教育局
2026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下载 附件1:2026年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一览表.xlsx下载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pdf下载 附件3: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遴选承训机构综合评分细则.pdf下载 附件4: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申报书.doc下载 附件5: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承训机构遴选申报统计表.docx下载 附件6:申报单位资质认定材料清单.docx
原标题:广元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6年国省教师培训广元市统筹实施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cngy.gov.cn/new/show/4eb14deeeb514d3080a05e8f40803a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