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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遴选农业技术指导员20人公告

嘉陵区人民政府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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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6〕230号)等文件精神,嘉陵区将启动2026年农业技术指导员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遴选范围。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3.专业条件。有农业相关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且有一定实际生产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负面清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入选。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者;身体条件不适应农业现场工作者;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5.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在18—60周岁,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不能申报的情形。2024年、2025年已入选的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

二、遴选名额

全区共遴选20名。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个人有意愿的,由本人填写《四川省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四川省农业机械指导员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村“两委”。

2.村级申报。村“两委”汇总核实后,报所在的乡镇进行初审。

3.乡镇初审。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初步入选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局。

4.县级审定。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建议人选开展终评,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5.签订服务协议。由服务辖区所在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与遴选对象签订三方志愿服务协议。

四、遴选时间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8日。

2.申报材料:《四川省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完全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的承诺函提交至嘉陵区农业科技教育服务站。

3.公示与公告: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正式公布最终名单。

五、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本遴选公告解释权归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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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

2.完全符合农业技术指导员申报条件标准的承诺函

四川省农业技术指导员招聘计划

原标题: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农业技术指导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ling.gov.cn/xwdt/tzgg/202606/t20260615_2339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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