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眉山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5名。根据《眉山市贯彻〈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和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招考信息”栏目上发布。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选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3。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国或川渝地区,具体岗位的选调范围见《眉山市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选调对象为选调范围内的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符合《眉山市贯彻〈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附件1)。
条件所要求的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市、县(区)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按规定从工勤技能岗位转岗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未满3年的。
(4)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名额
共计选调75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眉山市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网址:https://www.jdpta.com)。
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10:00至6月1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未注册过的请先下载四川人社APP完成注册后再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常见问题”中的方式予以找回。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报考人员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岗位选择。报考人员认真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
4.信息填报。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眉山市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完全负责。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市、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分级负责。报考人员请在2026年5月28日10:00至6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按岗位条件设置权限咨询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报考单位)。如因条件不符或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6月3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共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选调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选调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26年6月上旬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招考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6月23日09:00至6月26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网址:https://www.jdpta.com)打印本人准考证(确保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2份。《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以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最终审查的结果确定。
五、考试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不加试专业面试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原则为:
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加试专业面试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原则为:
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25%+专业面试成绩×25%。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26年7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网址:https://www.jdpta.com)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笔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90%。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入围比例为3∶1。
按照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及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6年7月中下旬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招考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公布,同时公布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分级负责。笔试有违纪违规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考信息表》中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原则上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具体提供材料见《报考须知》(附件2)
选调工作属于组织行为,需提前征得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为保障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报考人员应如实、主动向工作单位报告参加选调工作的情况,做好相关准备。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部分教师岗位加试专业面试。加试专业面试的岗位具体见《一览表》(附件1)“备注栏”,其余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不加试专业面试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需加试专业面试的岗位在结构化面试后进行专业面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等情况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招考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公布,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同时公布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分级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级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分级组织(考察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身心健康情况、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市级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分级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启动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本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按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所在工作地不同意调出的、经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招考信息”栏目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主管部门或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公开选调政策咨询电话
028-38166119(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岗位条件等详情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028-38197202(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纪律监督电话:
028-38103695(眉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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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眉山市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ms.gov.cn/info/6611/11997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