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考调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5名,其中公务员18名、参公人员14名、事业综合类19名、教师类75名、卫生类9名,具体情况详见《雷波县2025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雷波县内各级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乡(镇)卫生院、乡(镇)学校不可报考本行业外的岗位。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事业人员身份;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7月13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和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
4.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报考教师类在2024-2025学年度统测中所教学科平均分低于雷波县教师发展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的(所教学科多的以主学科为准,一学期中病假、事假和产假超过3个月的可提供上学年度所教学科平均分);一学年中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3日—7月15日(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综合类和卫生类: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
教师类: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股。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雷波县2025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教师类岗位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文件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事业人员聘用文件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管理人员考调专业技术岗位,需提供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
6.编制卡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7.报考教师类需要加分的,由县教师发展中心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标准照2张;
9.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0.《岗位表》中有其他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其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四)报考教师类岗位加分
1.教学业绩加分
在所报学科岗位上连续任教3年及以上且在2024-2025学年度统测中综合成绩排名同级同类学校前5名者分别加5、4、3、2、1分。任教多班多学科的以名次最高的班加分,教学成绩总加分不得超过5分。
2.附加分(跨类别)
在所报学科岗位上连续任教3年及以上且在同年级同学科超过上一类学校第一名的加3分,只加一次。
3.加分学科为统测主教学科。
(五)缴费
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六)岗位调整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须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调整。
(七)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报考者,于2025年7月31日(8:30-11:30,14:30-17:30)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考调其他环节还需使用,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调只进行笔试,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一)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
1.教师类:总成绩=笔试成绩+教学业绩加分+附加分。
2.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综合类和卫生类:总成绩=笔试成绩
(四)成绩公布
总成绩和排名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本次考调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的人员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该科目笔试有效成绩的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及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教师类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教学业绩加分、附加分确定)。体检由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对体检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调全过程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的情况,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坚持“编制对等、薪随岗变”的原则,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调人员在考调单位工作2年内不得流(调)动。
八、纪律监督与回避
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834-8829412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4-8821176
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34-8822149
监督电话:
雷波县纪委监委:0834-8821131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4-882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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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波县2025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雷波县2025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报考信息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综合类和卫生类).doc
3.雷波县2025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教师类).doc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8日
原标题: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bx.gov.cn/xxgk/jbxxgk/tzgg/202507/t20250708_2856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