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5四川广元市法律顾问团办公室选聘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20人公告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5-04-09

位置:首页 > 四川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为推进法治广元建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和范围

计划选聘优秀执业律师约20名担任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根据专业特长,分为下列4个专业小组:

(一)金融证券事务小组(主要协助处理政府债券、基金等涉及金融类管理涉法事务)

(二)规划建设事务小组(主要协助处理政府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法律纠纷事务)

(三)企业事务小组(主要协助处理企业融资、税收、破产清算、人力资源、经营风险防控等涉法事务)

(四)行政执法事务小组(主要协助处理行政执法管理、部门之间执法争议、行政复议应诉事项等涉法事务)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二)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五)履行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方式

(一)服务内容

1.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等工作;

3.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或者重大合同;

4.参与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市等方面的重点项目、重点课题的调研、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等工作;

6.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裁决、调解等法律事务;

7.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法治理论和法律实务学习宣讲、法治讲座等活动;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方式

1.接到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专题研究重大事项;

2.遵守值班规定,及时协助处理涉法事务;

3.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并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口头或者书面意见;

4.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要求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书面意见;

5.接受有关法律事务的电话咨询并提出意见。

(三)服务期限

选聘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3年。

四、报名须知

本次选聘接受报名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4月24日下午5:30止,超出规定时间的不予接受。有关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在“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元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广元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后)。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执业年限和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提供证明执业能力或业绩情况的相关材料

1.近3年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情况(提供与顾问单位签订的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获得省级律师协会颁发的专业律师证书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表扬的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曾代理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诉讼案件判决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1.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分工及实施计划;

2.详细工作程序及服务方案;

3.接受任务及时服务的响应时间保证;

4.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5.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6.档案资料管理方案;

7.服务优势或亮点。

(五)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纸质材料邮寄至广元市法律顾问团办公室(广元市司法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邮编:628000。同时,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包括有关材料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26509578@qq.com。联系人:马文涛;联系电话:0839—3222337。

五、选聘程序

市法律顾问团办公室负责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选聘步骤如下:

(一)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员名册。

(二)综合能力评审。对候选人提交的从业及服务业绩情况、法律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三)面试。根据候选人员的专长领域、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力程度、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对候选人员进行面试。

(四)人选确定。根据综合能力和面试情况,形成拟选聘的人选名单。

(五)公示及聘任。市法律顾问团办公室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并由市法律顾问团办公室与聘任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拟聘人员如不按要求签订合同,市法律顾问团办公室可根据综合能力评审情况及面试成绩依次替补。

六、其它事项

(一)顾问工作管理。选聘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其承担顾问工作的有关事宜按照市法律顾问团管理有关规定及《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

(二)工作报酬支付。按照《广元市法律顾问团报酬支付办法》执行。

点击查看>>>

广元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

原标题:广元市法律顾问团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gy.gov.cn/govop/show/20250408172310-38770-00-000.html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