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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西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94人公告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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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市直部分机关单位急需干部力量,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商洛市委组织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4名。具体为:市直机关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其中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职位13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其中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

1.报名范围:

(1)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驻商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本市所辖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市直机关设在县(区)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2.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并满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任职务职级应与所报考职位职级相当或符合其要求。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1年度及以前录用、现在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的选调生,既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兼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或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事业人员

1.报名范围:

(1)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七级管理岗位及以下工作人员,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2)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与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2.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满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录用相关服务年限规定。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现任岗位等级(职务职级)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与所报考岗位等级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相当或符合其要求。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9)教师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县(区)政府同意。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职(岗)位要求的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取得资格证书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报名前的任职(资格)为准。如职(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1月以后出生,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含试用期)且实际在岗的时间计算,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2.本次公开遴选(选聘)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的经历;在部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学位应与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职(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类别,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

4.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聘)资格;如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或者遴选(选聘)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通报其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者主管机关等相应处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公告、具体职(岗)位及资格条件,可通过商洛党建网(https://dangjian.shangluo.gov.cn)、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ngluo.gov.cn)查询。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表见附件1-1、1-2、1-3。

公开遴选(选聘)各环节有关信息,将在发布公告网站通知或公示。

(二)报名

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7日18:00。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exam.sl6.cn)。报名步骤如下:①报考者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ngluo.gov.cn),点击“2023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选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②从发布遴选(选聘)公告网站下载《商洛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称《报名推荐表》),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岗)位后打印一式2份,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垂直管理单位任免机关审核盖章。《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应与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相关信息一致。③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处理为jpg格式,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上传。同时,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以下)。11月14日9:00至11月16日18:00,报名系统实时显示各职(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

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岗)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本次公开遴选(选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者可于报名1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职(岗)位;需补充相关资料的,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报名资料。报考者向同一职(岗)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再选报该职(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各职(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有未达比例的,将在11月19日公布缩减或取消的职(岗)位。取消的职(岗)位中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超过时限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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