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管理水平,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关于中小学校长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初中校长1名,副校长2名;小学执行校长2名,副校长4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宁陕县城关初级中学校长1名,副校长2名;
(二)宁陕小学执行校长1名,副校长2名;
(三)宁陕县第二小学执行校长1名,副校长2名。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综合评价,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原则。
三、范围对象
(一)初级中学校长遴选范围对象为全县符合任职资格与条件的现任中学(含九年制学校)校长、副校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副校长为全县符合任职资格与条件的现任中学(含九年制学校)校长、副校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学校处室负责人。
(二)小学执行校长遴选范围对象为全县符合任职资格与条件的现任小学校长、副校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副校长为全县符合任职资格与条件的现任小学校长、副校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学校处室负责人。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近五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初级中学校长、副校长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执行校长、副校长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其中竞聘校长(执行校长)应在校长、副校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岗位上任职2年以上;竞聘副校长应在校长、副校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岗位上任职2年以上。
4.具有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竞聘校长、副校长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五、遴选方法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实行百分制,分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70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近三年年度考核平均分×20%+民主测评分×20%=总成绩。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布竞聘岗位及相关事宜。
(二)公开报名
7月7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符合遴选条件的,本人自愿报名(一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自行下载打印《宁陕县中小学校长遴选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完整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遴选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7月12日,县公开遴选中小学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遴选人员,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员。
(四)考试考核
1.笔试。7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竞聘岗位所具备的教育理论、政策法规、学校管理、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岗位按遴选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倍的岗位,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7月17日上午7:30在县教体科技局三楼会议室集中。面试采用竞聘演讲的方式,满分100分。演讲内容为校长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何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如何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如何应对处理突发事件,如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如何进行改革创新,如何办出有特色的学校等。演讲题目自拟,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3.考核。7月20日前,参加遴选人员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的平均分乘以20%即为考核实得分。
(五)组织考察
7月20日前,组织考察采用到参加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
民主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为20、16、12、8分,各等次的人数所占比例乘以分值,四项之和即为实得分。
个别谈话按所在单位教职工人数比例谈话。教职工人数20人以下的谈话面为80%, 教职工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谈话面为60%,教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谈话面为40%。谈话内容为全面了解参加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管理水平、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六)确定人选
7月22日前,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员。
(七)任职公示
7月23日前,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颁发聘书
7月底前,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及不影响聘任的,由县教体科技局发文聘用,颁发聘书。
七、聘期管理
(一)本次被遴选聘任的校长、执行校长、副校长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计算为任职年限。
(二)本次被遴选聘任人员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经综合考核达合格以上等次的,重新进行聘任。任期内如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一票否决的问题,随时予以解聘。任期内工作积极主动,大胆改革创新,学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受到广大师生、家长以及社会的认可和赞誉,将予以表彰奖励。
八、特别提示
(一)参加遴选人员要保持通讯通畅,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参加遴选人员要按时参加各环节相关事宜,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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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陕县公开遴选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shan.gov.cn/Content-2275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