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区)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宝发〔2021〕1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从“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宝组通字〔2021〕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我县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根据我县实际,拟从“五类人员”中择优选拔9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其中: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4名,第一书记中选拔2名,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3名。
二、选拔条件
参加选拔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镇事业编制人员:1.目前在编在岗,包括隶属关系在县直部门的镇站所事业编制人员;2.具有2年以上镇工作经历(转任镇事业编制大学生村官其干部任职年限由转任镇事业编制之日起计算);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大专以上学历;5.镇学校、卫生院事业编制人员须为中共党员;6.管理岗位人员应符合晋升为管理岗位八级的资格条件;专技岗位人员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的人员;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工勤人员须在镇工作8年以上且从工勤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7.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和专业技术干部优先考虑。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2.原则上能干满一届(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男不超过51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4.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按以前任期计算为6年)以上(截止2021年2月)。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1.2017年及以前招录的选调生应有到村任职经历且当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2.2018年以后招录的选调生,分配到县镇工作的,在村任职满2年且任职期满考核合格。
(四)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1.应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含聘用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宝鸡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提拔任职条件;2.一般应在村任满1个任期(2年,截止2021年6月),包括在任的,也包括曾任的,因工作不力等原因被各级召回的除外;3.原则上能干满一届(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公务员男不超过51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事业单位干部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大专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正在党纪处分期限内或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的;5.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未满的;6.有其他影响任职因素的。
三、选拔时间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这次选拔工作从2021年5月8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0日,计算任职年限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报名者须按要求填写《太白县从“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县乡村振兴局(县扶贫办)党组对报名人员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后,并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持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含电子版),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联系电话:0917-4955683)。
(二)方法步骤: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组织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面试)。笔试结束后,将成绩由高到低分类排名,按招录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同一类别拟选拔名额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业绩评估)人选名单。考察(业绩评估)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业绩评估)情况,按综合成绩占80%、考察(业绩评估)占20%的比例确定最终得分,以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票决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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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白县委组织部
2021年5月7日
原标题:太白县关于从“五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ibai.gov.cn/art/2021/5/7/art_6614_1376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