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59人(名单见附件)符合公务员转任(调任)条件,拟转任(调任)到遴选(选调)机关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问题的,可采取来信来电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举报。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转任(调任)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转任(调任)资格。
来信请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邮编:75006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邮编:750066)
举报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951-6669383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51-666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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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拟转任(调任)人员名单(第二批)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3年6月9日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拟转任(调任)人员名单公示公告(第2号)
文章来源:http://www.nxdjw.gov.cn/nxdjgsgg/202306/t20230609_4968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