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兴安盟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2022年度兴安盟直属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调入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安排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要求
1.笔试
时间:2023年1月8日 9:00-11:30
地点:乌兰浩特市(详见准考证,2023年1月4日8:30-1月6日17:30可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打印)
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23年1月11日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同时公布合格分数线。
2.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1月13日 9:00-11:30
地点:乌兰浩特市(由遴选、比选单位电话通知复审地点)
参加2022年度兴安盟公安局公开遴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携带包括《遴选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及任职的有关材料(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和2张2寸彩照,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2022年度兴安盟直属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调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携带《比选调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或聘用文件)、聘用合同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和2张2寸彩照,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体能测评(遴选需参加)
时间:2023年1月13日 14:30-17:30
地点:乌兰浩特市(由遴选单位通知体能测评地点)
参加2022年度兴安盟公安局公开遴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
时间:2023年1月16日
地点:乌兰浩特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考生提前确定考点周边停车地点,步行前往考点。
4.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笔试、面试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备查,自觉保持一米线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查验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
中共兴安盟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2月30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兴安盟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兴安盟直属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调入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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