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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辖区基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3人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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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为进一步畅通渠道、拓宽来源、优化结构、增强活力、规范优化干部调配交流方式,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高院及市委组织部同意,市中院决定面向辖区基层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鄂尔多斯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现任员额法官。

二、遴选数额

公开遴选员额法官3名。如报名人员中符合条件人员较少,可适当减少遴选数量。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优良;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4.员额制改革后担任员额法官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

5.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7.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三级法官及以上等级;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未经组织审批同意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影响使用的;

4.遴选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档案存在造假或其他严重问题的;

7.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在任职试用期内未满试用年限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1.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发布遴选公告。

2.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报名。

3.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4.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16日下午5: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2日内。按照遴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部审核并签字盖章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报名表》原件(进入报名网站登录报名系统下载);

(2)《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信息采集表》原件(详见遴选公告附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及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二维码学历验证报告;

(7)员额制改革后担任员额法官3年及以上审判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和材料复印件;

(8)最新法官等级晋升文件或确定法官等级文件复印件;

(9)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10)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情况鉴定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近三年的主要工作业绩(详细阐述办案类别及办案数量等)、立功获奖和调研成果等情况;

(11)工作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证明部门公章);

(12)工作单位审判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非法定事由产生的长期未结案件证明。

上述纸质材料需由本人在报名截止之前(2024年1月16日下午5:30之前)通过邮政EMS邮寄的方式一次性提交(不接受其他快递,不接受补交材料),也可现场将材料报送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1010办公室,纸质版报名材料不予退回。同时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版,以“工作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建立文件夹,通过COCALL5报送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人:郭瑶。

如报名截止后2日内(2024年1月18日下午5:30之前)未收到纸质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477-8160306)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开考时,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如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则相应调整遴选人数。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等实际能力。

(5)笔试采取开卷的方式进行,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携带纸质法条、书籍入场,但不得携带手机、带有通话功能的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和电脑、电子阅览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

(6)报考人员可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视情况另行确定。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考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和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及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及转任手续办理

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个人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递补环节。公示期满且无影响任职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为保证基层法院办案力量,原则上同一旗(区)法院最多遴选录用1名员额法官。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遴选员额法官工作将坚决贯彻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过程始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情况严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公开遴选员额法官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7-816030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信息采集表》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0日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辖区基层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ordos.gov.cn/rskszx/ksxx/202401/t20240110_3553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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