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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和择优选拔科级干部22人公告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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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和《巴彦淖尔市本级机关择优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择优选拔科级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计划遴选22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巴彦淖尔市2022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报名范围

①巴彦淖尔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②巴彦淖尔市旗县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及自治区设在我市所属旗县区及以下地方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及以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③一般应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④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⑤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⑦职务(职级)为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⑧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⑨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⑩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名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⑤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⑥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⑦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核减遴选计划数;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对报考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确定面试人员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业务水平测试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

4.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

(四)实施步骤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00。

具体步骤如下:

①报考人员登录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选择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②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巴彦淖尔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填写完整后经管辖内组织人事机关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发送到所报考机关指定邮箱或传真。《遴选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由各旗县区委组织部统一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名选调生限推荐1个职位。经组织推荐报名的选调生,还可选报1个其他职位,具体报名步骤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除选调生外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得多报。

报考人员要确保所填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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