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旗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经请示旗编委会同意,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选调旗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旗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8名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与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中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乡镇干部和学校教师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1、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文秘、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税务、统计等业务,持有会计、法律、审计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选调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旗人社局203办公室,联系人:郭昶杰,联系电话:0478-6622394。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纸质版《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者空缺。
5、报名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旗纪委监委会同旗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三)考察考核。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办理人员转隶手续,由旗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共同协作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由旗纪委监委会同旗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本方案组织实施。
(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478-6656534。
(三)本次选调严肃工作纪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托人情打招呼等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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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旗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jhq.gov.cn/zwgk/tzgg/202109/t20210926_377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