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7日9:00至12:00)
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在广州市进行笔试;报考各地级以上市职位的,在职位所在市进行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材料(回忆)
材料1:
广东省《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对于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意见》强调按照规划先于建设的原则,以定点申报登记和轮候安排为依据,科学编制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公共财政负担能力和居民收入层次确定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城市困难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逐步将现有各类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实行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方式。严格按照户型标准,分类确定租金标准,采用只租不售管理模式。到2015年,全省现有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全面得到保障。
《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城镇住房保障,是指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通过申请租住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保障房)或者领取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城镇住房保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需定建、适度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住房保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省、市、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住房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住房保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等工作,建立健全申请、审核、轮候、退出等制度。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社保、国土资源、价格、金融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城镇住房保障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