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组织工作干部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快更优地做好组工工作,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县委组织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1.宁都县范围内的乡镇、县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非县管干部(不含医疗系统)。
2.宁都县范围内中小学校在编在岗的非县管干部。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现实表现良好,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服从组织安排;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之后出生);
4.须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5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事业编制干部身份,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应为通过符合规定的公开招聘方式聘用或政策性安置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选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5.在原单位服务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1室)报名。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开具的在编在岗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宁都县委组织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3月21日。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审查,并对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或其他与选调条件不符的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三)面试。县人社局负责邀请相关面试专业人员在指定地点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抽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主要对入闱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确定人选。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同等条件下有组织工作经历者优先,提出拟选调人选。如确无合适的相应数量拟选调人选,可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
(六)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发现不适应工作岗位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工作原则上2024年4月1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程序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如报考者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对已进入公示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4.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7-692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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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委组织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原标题:公开选调宁都县委组织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du.gov.cn/ndxrmzfyyh/c104225/202403/ad58cd80ece64f9c9979767342c59e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