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赣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规范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管理运行,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市委政法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公开考选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为市委政法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岗6名。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按规定程序进入赣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五周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工作能力及表现: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详见《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资格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24日(报名第一天)。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选原则、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考选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折算占总成绩的比例40%;面试满分100分,折算占总成绩的比例60%;各科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公开考选采取发布招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填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和有效,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时间:8月24日起至8月31日。(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打包发至邮箱:swzfwzzb8391146@163.com,并拨打电话号码0797—8991146确认报名。
(1)《报名表》电子档1份。填写《报名表》电子档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的扫描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毕业证原件扫描件1份。国内学历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4)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的原件扫描件1份;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扫描件1份。(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电子件(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6)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进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扫描件1份(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定向委培生需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进入渠道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
(7)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扫描件各1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以上报名资料需按要求备齐,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在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和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采取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1331房。报名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审核完后退还本人)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上的相片同底)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委政法委党务公开网、赣州政法微信公众号,以便获取公示公告信息。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选计划数达不到4:1的比例,则减少或取消考选计划。
(三)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文写作、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策等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按笔试成绩,根据岗位考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入闱人员名单在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党务公开网进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入闱面试考生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若经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
4.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分数权重折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选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党务公开网进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和聘用。
1.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由市委政法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
3.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拟聘用对象所在单位及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重新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事业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28天内境外、21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大规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其他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严格落实考选工作的条件标准,严格按照考选工作程序,严格遵守考选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咨询电话:0797-8991146;举报电话:0797—899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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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原标题: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20210812
文章来源:http://www.gzdw.gov.cn/n289/n429/n633/c3571384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