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部分区直单位拟公开转任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范围及对象
本次转任面向大丰区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及通过军转安置或省统一招录考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转任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文字综合和实际工作能力突出,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2.具有3年以上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转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大丰区区直单位公开转任公务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所报考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尚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考生须现场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的,一经查实,取消转任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等其他具体事项详见《盐城市大丰区公开转任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所需材料。①《大丰区公开转任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3张及电子照片;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转任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转任计划。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转任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名。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由转任单位负责实施。根据考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转任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转任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须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二)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手续
拟转任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转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转任条件的,取消转任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转任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转任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3818538;
监督电话:0515-6885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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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9日
原标题:盐城市大丰区公开转任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fdjw.gov.cn/news_show.asp?id=260&classid=209&nclassid=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