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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选调2人公告

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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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2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区正股职(级)及以下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三、选调条件

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较强敬业奉献精神;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处分且未过影响期的;

3.在事业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

4.不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选调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开选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决定拟选调人选、公示和调入等6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区司法局204办公室(姜官路26号;办公电话:88801018);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报考人员提交填写完整的《姜堰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后),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

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不足,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决定拟选调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司法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5.公示。拟选调人选名单分别在拟调入、调出单位和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6.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801018(区司法局政治工作科)

监督电话:88101167(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网站: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jiangy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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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

2021年9月16日

原标题:区司法局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yan.gov.cn/art/2021/9/16/art_58428_3145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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