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不断加强来自基层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结合部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4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单位及选调范围
纪委监委、统战部、政法委、团区委、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市监局(基层分局)、统计局、国资办,面向全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已进行参照登记(原聘干、工人身份聘用除外)且在编在岗的人员选调。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面向全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选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参公单位,选调的公务员将进行参公登记,转变为参公人员。
融媒体中心,面向全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和差额拨款事业人员选调。融媒体中心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的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将转变为差额拨款事业人员。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机构编制研究评估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图书馆、邮政业发展中心,面向全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选调。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面向全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选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调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人员将转变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及职(岗)位要求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3)报考人员须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满3年(含见习期、试用期),其中,区镇(街道)公务员、事业人员报考者须在区镇(街道)工作满5年(选调生须满3年,含见习期、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见习期、试用期可不定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调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体选调计划、职(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所有参加选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2:00至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6:00。
(2)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七楼东北角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区镇(街道)、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职(岗)位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及职(岗)位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相关单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报名登记表》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说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减少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适岗评价、笔试、面试三部分组成。原则上不得弃考,如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单位证明材料(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党委或党组盖章)。
适岗评价由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选调单位参与,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主要从学习经历、任职经历、文字表达、年度考核、获奖表彰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测试总成绩按照适岗评价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3:5的比例计算总分(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选调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五)确认人选及公示
由选调单位提出拟选调建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海门党建网(default.php)和东洲先锋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区纪委监委进行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81261500(区委组织部)
8226929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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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海门区部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岗)位表.xls
2.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原标题: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zb.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493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