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建设,选准配强湖北省荣军医院领导班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拟面向全省医疗事业单位选调1名湖北省荣军医院副院长拟任人选。
一、选调职位
湖北省荣军医院副院长(管理六级)1名。
二、单位简介
湖北省荣军医院为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湖北省唯一的省属优抚医院,是全省残疾军人疗养及残情等级评定定点医院,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定点医院;院本部占地面积260亩,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00余人,年医疗收入超过1亿元。目前,该医院正在建设湖北省医养康复中心(示范)项目,该项目位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南湖岸边的洪山区卓刀泉南路南湖方家咀,是集承担荣军、其他优抚对象、伤残公职人员医、养、康、护、教等公益责任与服务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老人社会化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医养康复示范项目,占地面积81.71亩,总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总投资近8亿元,建设床位数1200张。
三、选调对象
(一)湖北省内公益一类、二类医疗事业单位现任管理六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或者具有管理七级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的领导干部。
(二)湖北省内公益一类、二类医疗事业单位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或者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或者取得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年以上,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干部。
四、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五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管理六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管理七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年龄应在4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中共党员。
(七)具有医养结合或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调后即构成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所列情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用干部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提交报名材料纸质件或扫描件。干部本人自愿报名的,提交《报名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具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组织推荐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后向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荐,推荐材料应包括公函、《报名表》、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二)资格审核。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人员达到5人(含5人)以上,正式启动选调工作,形成候选干部名单。
(三)实地调研和面试。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进行实地调研;随后组织面试,由厅领导、有关处室和省荣军医院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担任考官,对每名人选逐一面试。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每名人选面试得分排序,按照1:5的比例,提交厅党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成立干部考察工作组,严格执行考察制度,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干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情况。强化审核把关,从严审查选调人员档案,充分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和群众意见。按照1:3的比例研究提出候选干部名单。
(六)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厅党组对3名候选干部进行研究,确定1名选调对象。
(七)办理调动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干部调动手续,调入省荣军医院。
(八)任命。调动完成后办理任职手续。
(联系方式:027-87699939,4480663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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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调1名湖北省荣军医院副院长拟任人选报名表.docx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5月7日
原标题: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开选调1名湖北省荣军医院副院长拟任人选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va.hubei.gov.cn/fbjd/zfxxgk/fdzdgknr/zkly/202205/t20220507_41170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