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提高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石首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室等4家机关、市委宣传部等16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调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岗位)及人数
(一)机关单位(5人)
1、市委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1名;
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3、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2名;
4、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事业单位(32人)
1、市委宣传部所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办公室人员2名,市舆情监测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2、市委统战部所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农工民主党石首市总支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3、市委政法委所属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4、市委编办所属市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5、市委老干部局所属市休干所办公室人员1名;
6、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市重点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综合管理人员1名,市通航产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湖北省工业自动化技师学院专业教师1名;
7、市人社局所属市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2名,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专业教师1名;
8、市财政局所属市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9、市城管局所属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财务人员1名;
10、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人员2名;
11、市文旅局所属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人员2名,市图书馆办公室人员2名;
12、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市光荣院财务人员1名;
13、市妇联所属市妇女儿童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14、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综合管理人员1名;
1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
16、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市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业务人员2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机关单位。
1、选调范围
面向石首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开选调。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从乡镇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不包括挂职、借调时间。在计算工作经历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条件(详见附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事业单位。
1、选调范围
面向我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非新机制教师(省招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