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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黑龙江佳木斯市市纪委、市委巡察办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公告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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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结合选调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此次选调相关事宜作出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9月24日17:00。

二、对报名条件调整如下。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不限专业,计算机、汉语言文学、审计、会计、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优先;

5.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因工作性质,需要加班、值夜班和出差,能服从选调单位的安排;

8.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录用后,应在本单位工作3年方可提出调转;

9.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尚在事业单位新录用试用期的;

6.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或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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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原标题: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ms.gov.cn/html/index//content/2022/9/35b028e671304fad8616fc003b70c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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