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铁路法院系统遴选(选调)公务员20人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21-09-16

位置:首页 > 黑龙江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及直属铁路法院系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岗位及数量

省法院研究室文字综合岗位6人;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员额法官岗位4人;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员额法官岗位4人;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员额法官岗位2人;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员额法官岗位2人;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员额法官岗位2人。

详见《2021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铁路法院系统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选调)范围

省法院研究室文字综合岗位面向省内各市(地)级及以下法院、检察院在编在岗公务员;

哈尔滨铁路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员额法官岗位面向省内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在编在岗员额法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

2.具有公务员身份(以公务员登记为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省法院研究室文字综合岗位

1.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从事文字综合岗位工作,能够承担较为繁重的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2.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四级高级书记员、四级高级警长及以下职级;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之后出生)。

(三)铁路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员额法官岗位

1.具有较好的法学功底和较强的审判业务能力,能够较高质量办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2.具有1年以上行政审判工作经历,且现任员额法官;

3.法官等级为四级高级法官及以下;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8时30分至9月28日17时。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

网址:http://www.ljxfw.gov.cn

报名需经本单位同意。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