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体检定于2021年6月4日进行。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海口市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大门(北门)集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要求
(一)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体检费用约700元(统一使用微信支付,须确保微信钱包余额充足)、备用现金约500元(因在体检过程中手机已经上交,如现场出现需要进一步检查时需用现金缴费)、1个信封,不得有人陪同。为便于考生快速体检,考生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各种包,只需带上上述要求携带的物品即可。
(二)体检时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考生在体检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装入自备的信封,写上姓名,上交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凭有效证件领取,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和服用任何药物,否则后果自负。体检前夜应早点休息,不要熬夜,以免影响体检指标。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再进行复检。
(四)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7日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咨询电话:0898-6883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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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4. 体检表第1页及填表说明
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1年6月2日
原标题:海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ga.hainan.gov.cn/sgat/jyzm/202106/b438a3f1ebf8435c867539218fa1ff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