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毛同志孕期结束后进行了相关未检项目的体检并合格,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经中共安阳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拟录用毛同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公示电话:0372-25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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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孕期结束体检结果及拟录用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anyang.gov.cn/2024/04-07/2433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