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安组发〔2019〕4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我市有关单位竞争性选调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岗位(一):市委组织部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5名;
岗位(二):市委组织部机关所属全供事业单位九级职员3名;
岗位(三):市委编办机关所属全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县(市、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组织人事工作经历或公文写作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报考岗位(一)的,应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现任一级科员的,应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的,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县(市、区)组织工作经历、基层党建领导工作经历,现任一级科员的,应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的,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报考岗位(二)的,应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现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及以下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干部身份)。公务员(参公)单位一级科员也可报考,但录用后需放弃公务员身份。具有县(市、区)组织工作经历、基层党建领导工作经历的,应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报考岗位(三)的,应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干部身份)。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及以下人员也可报考,录用后需转为专业技术岗。公务员(参公)单位一级科员也可报考,但录用后需放弃公务员身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方式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涂改造假等严重问题的;
5、有违规提拔、调动情形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其他对转任、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8、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适合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2023年5月31日,在安阳党建网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推荐报考人选。各县(市、区)最多推荐岗位(一)人选3名、岗位(二)人选2名、岗位(三)人选1名。市直单位推荐岗位(一)、岗位(二)人选1名,推荐岗位(三)人选1名。各单位于2023年6月8日下午17时前将有关报名材料报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人事科),主要包括:
(1)《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着正装)及电子版,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
3、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选调人数。
4、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复审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6、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7、考察。体检合格的,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重点审核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政意见,了解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情况及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期间不再递补。
8、试用。根据考察情况,岗位(一)、岗位(二)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讨论,按不低于1:1.5的比例决定拟选调初步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原则上在部机关综合科室试用。试用期满后进行深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未进入拟选调人员名单的,返回原单位。
岗位(三)由市委编办室务会集体讨论,按1:1的比例决定拟选调初步人选,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深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编办室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未进入拟选调人员名单的,返回原单位。
9、公示及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予以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人事科)、市委编办综合科(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科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安阳党建网、安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人事科)0372-2550506
市委编办综合科(人事科)0372-2163363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72-2550721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科0372-2550508
点击查看>>>
1、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docx
原标题: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公...
文章来源:http://www.anyang.gov.cn/2023/06-20/2393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