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及时公布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2021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