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退役军人工作,引导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根据《中共湄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遴选事业工勤计划的通知》(2022-25),决定面向安置在全县各镇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湄江、黄家坝、鱼泉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县直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名;湄江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1名;黄家坝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1名;鱼泉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1名。
二、遴选范围
本县除湄江、黄家坝、鱼泉街道办事处以外的12个镇在编在岗事业工勤人员中安置的退役军人。
三、遴选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坚持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要主动回避。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4.2018年以前安置在湄潭县各镇所属事业单位的事业工勤人员中退役军人(含2018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近4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两年内受过处分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以及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五、遴选程序与办法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本次公开遴选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12日。
2.提交资料:
(1)《湄潭县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证复印件各1份(在审核原件的基础上,需加盖所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章);
(3)获得国家、省、市、县表彰和乡科级单位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年度考核优秀证明材料,任股室负责人文件(审核原件,提交加盖印章复印件)。
3.报名地点: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4.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8月12日17:30前,各镇将汇总报名材料交县退役军人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始终,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参加笔试人员由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加分政策
按照择优的原则,本次笔试实行加分政策。
1.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和乡科级单位表彰的实行加分,分别为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3分、县(处)级2分、乡(科)级1分,同一事项获得多次表彰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得一个年度加1分;
3.任股室负责人每年加1分。
以上三项累计加分总的不超过10分。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总成绩,并向社会公布。总成绩从最高到低取前4名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总成绩前4名的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拟调人选。
(六)确定人选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调人选。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另行考察。
(七)公示
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选岗及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的高低进行选岗,由总成绩最高者优先进行选岗,依次类推,选岗确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湄潭县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遴选工作日常事务。
七、工作监督
遴选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遴选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51-24221073(县纪委监察部门)
0851-24225038(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简章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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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报名表
2022年8月10日
原标题:湄潭县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208/t20220810_76058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