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卫健系统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宏观调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加快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健系统实际,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县内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岗位。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遴选医务人员计划是在各用人单位空缺编制限额内进行。本次遴选共有3个单位,共遴选7人,具体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惠水县公开遴选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惠水县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
2.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2月7日以后出生)。
4.在惠水县域内基层工作满8年及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见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2)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见遴选职位表)。
(3)工作经历要求(见遴选职位表)。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6)有其他违反医德医风等不适合遴选的行为。
四、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遴选公告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2月7日-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共3天。
3.报名地点:惠水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科。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惠水县公开遴选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及以上)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并加盖公章)。
(7)提供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每人只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多报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首先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惠水县公开遴选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报名表》一份,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可用电子版),然后拿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报名期间交到报名地点审核报名。
6.资格审查
惠水县卫生健康局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和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通过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加分。有驻村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卫生健康局领取。
4.笔试时间:2022年2月12日上午9:00-11:00。(如遇重大活动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
5.笔试地点:惠水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6.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7.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的指导下,由县城区医疗卫生机构遴选医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每个职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考生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但某岗位如遇到以下情形,采取以下两种办法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1)参加笔试考试成绩达合格的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3:1(含3:1)及以上比例的,按遴选计划数由参加笔试人员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3:1(含3:1)比例及以上,但参加笔试人数或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含3:1)比例的,参加考试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分。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操作。主要对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综合水平、应变能力方面进行测评。面试内容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总成绩排名。如某职位所参加面试人员无人达到6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遴选岗位。
4.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遴选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以在原单位对被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遴选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审核人事档案。
六、公示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通过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九、本次遴选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未尽事宜,由县城区医疗卫生机构遴选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6220988
监督电话:0854-6221655(惠水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查询地址: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点击下载>>>
惠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1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201/t20220121_72377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