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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毕节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各乡镇考调7人公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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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持续增强全区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的整体活力和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和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区各乡镇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本次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考调事业编制职位7名。具体见《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区各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具体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考调条件

(一)考调对象

七星关区各乡镇(含区直派驻到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工勤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诚踏实、勤奋务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备5年(含5年)以上工作年限(2016年11月15日前参加工作);

6.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考调的,工资待遇按调入单位岗位重新套改;

9.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4.试用期干部,未满试用期的;

5.新聘用人员,在新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6.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8.干部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涂改,“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或短时间内无法认定清楚,以及涉嫌档案造假的;

9.被列入过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0.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调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5日。详见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网址:http://www.qxggs.gov.cn/b)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共两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考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8947782。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全区各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见附件2,只收打印表);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上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附件3)。注: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需中学或中心校以及区教育科技局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区直派驻到乡镇机构的在职在编人员由所在乡镇党委和主管部门同意;

(6)本人档案中的个人分配文件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经提供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7)委托他人代报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对象须认真阅读《方案》中所规定的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或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4.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同意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且不作顺延递补。

6.经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将对该职位的考调计划人数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不作报考职位调整;考调计划被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个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7.在考调工作中如因报考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不作顺延递补。

8.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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