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直事业单位急需用人问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氛围,根据《中共黎平县委组织部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黎平组通〔2020〕9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乡镇(街道)公开遴选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的监督下,按照《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条件及加分项
(一)遴选对象
我县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工勤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特殊岗位需要限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不作年龄限制。具体见附件1。
4.在基层工作满规定的服务年限。
5.2023-202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报考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7)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8)近一年内参与或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9)不符合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加分项
1.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表扬的,依次按国家部委(办公厅)、省、州、县级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加分。
2.2023—2025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档次,每评一年加1分。
3.工龄加分:10年以上15年以下(含10年)的加1分;15年以上20年以下(含15年)的加2分;20年以上(含20年)的加3分(注:年度考核合格以下档次不计入基层工作年限之内)。
以上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证书、文件、考核表等印证材料(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经遴选单位核实,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开发布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天,2026年3月30日—3月31日(上午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见附件1。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黎平县202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首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黎平县202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可用电子版),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盖章同意方可报考参加遴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免冠同底色彩色正面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
(4)出具2023-2025年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及以上)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5)符合遴选加分的,需提供《黎平县202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6)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有基层工作的岗位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4.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遴选资格。
(三)笔试
报名参加遴选人员均参加笔试。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于2026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笔试准考证于2026年4月10日8:30--17:30领取,领取准考证地点在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采取面试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 确定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的总分,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可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的岗位,报名人员取得有效成绩的,全部入围面试。
2. 2.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具体内容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将通过黎平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告。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加分值)×50%+面试×50%。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政审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遴选岗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值)高的报考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值)也相同的,则以加分值高的列入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和加分值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身体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某职位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如某岗位无人递补的,则取消该遴选计划数。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八)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其本人填写《干部调动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后,人员按遴选岗位进行管理。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55-6221835(县纪委县监委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0855-6227833(县委组织部)、0855-622332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遴选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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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黎平县202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黎平县202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黎平县202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x
原标题:黎平县202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lp.gov.cn/xwdt/gsgg/202603/t20260323_89895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