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公务员遴选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梧州市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梧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3年度公务员公开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规定,我单位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5: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按照上述原则,确定杨颐宽等4名考生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见附件1,名单按笔试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2023年3月30—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审查地点: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三楼政治部(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大楼306室),可乘坐20路公交车至舜帝大道下车或乘坐13路、303路、46路公交车至红岭舜帝路口下车步行到达。
三、面试资格审查及所需提供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证书原件(检察官助理职位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五)《报名推荐表》原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加盖公章);
(六)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七)年度考核登记表(卡)复印件(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上材料,如未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证件、材料,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联系电话:28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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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公务员遴选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名单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5日
原标题:梧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公务员遴选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zhou.gov.cn/zjwz/zwdt_1/tzgg/t161832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