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北海市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拟联合聘任25名法律顾问组成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团。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办发〔2021〕58号),现公开遴选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第一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对象
遴选人数25名,包括3名法学专家学者、3-7名执业律师和15-19名公职律师,最终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遴选面向全国法学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北海市公职律师,鼓励符合条件的北海市律师积极报名。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社会主义法治,恪守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二)热心北海市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无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法律顾问的情形;
(四)法学专家应具有教授、研究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执业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自愿报名和邀请报名方式,筛选30名候选人,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5名法律顾问,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
(一)报名
1.自愿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EMS邮寄方式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18:00时。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事项,粘贴或打印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须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表原件2份和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执业证书以及能够证实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资料复印件纸质版2份和电子文档提交至下列地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40号北海市司法局504政府法律事务科
电子邮箱:zfflswk@126.com
联系人:陈秋霞 联系电话:0779-2038530
2.邀请报名。根据需要可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学者报名,受邀请的法学专家学者按照上述地址和要求提供材料。
(二)审核
遴选公告期满后,由市司法局负责汇总报名人员资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力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和年龄结构等因素审核报名材料,提出建议人选30名。
(三)征求意见和审定
30名建议人选名单在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法律顾问25名。
(四)公示
审定的25名法律顾问名单通过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决定聘任。
(五)聘任
决定聘任的,与法学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签订合同,为全体法律顾问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
对于符合遴选条件、但因名额原因未被聘任的人员,可列入北海市法律顾问人才信息库。
四、其它事项
(一)工作报酬。法学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基本报酬30000元/年。法学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法律顾问审核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3000元/件,参加研讨会等会议1000元/人次。公职律师不需要支付报酬。
专项法律事务和诉讼案件委托另行约定。
(二)遴选纪律。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解释。本公告由北海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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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北海市党政法律顾问(第一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eihai.gov.cn/tzgg/zwgg/t144967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