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梧组通字〔2021〕8号)精神,梧州市公安局决定从首次进入梧州市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范围人员中再次遴选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遴选职位
梧州市公安局基层民警职位(三级警长及相当层次以下职级)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公务员公开遴选笔试,且首次进入梧州市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范围的人员。
(二)除符合《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本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作为梧州市2021年拟遴选人员的;
2.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因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
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梧州市公安局从首次进入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范围人员中再次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征得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garsk123@163.com,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二)报名资格审查
梧州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核对笔试成绩,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中按照同一职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名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按照《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进行。面试公告发布前,梧州市公安局将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人选确定后,面试公告在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梧州党建网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一周。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四)面试实施
面试由梧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环节不设置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3: 7,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按照2:1确定。
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本公告未明确的有关事宜,按照《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梧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774—2280021。
监督电话:梧州市公安局机关党委,0774—22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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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梧州市公安局从首次进入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范围人员中再次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梧州市公安局从首次进入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范围人员中再次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梧州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28日
原标题:梧州市公安局关于从首次进入梧州市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范围人员中再次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wdt/tzgg/t106253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