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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甘肃庆阳市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镇原县人民政府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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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市委组发〔2018〕6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在职事业干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县融媒体中心2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名、县法律援助中心1名、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1名、县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1名、县金龙工业集中区管委会1名、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1名、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名。

二、选调范围

镇原县事业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服务期满项目人员。

三、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服务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要求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尚在服务期(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5.涉及不良贷款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选调岗位的专业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填报审核。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5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地点

(1)县融媒体中心

县融媒体中心2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春艳 0934-7121285

(2)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林水大厦609室 联系人:李京蔚 0934-7126262

(3)县法律援助中心

林水大厦12023室 联系人:张 强 0934-7121821

(4)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

县政府后楼119室 联系人:段鹏程 0934-7121815

(5)县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人防大厦313室 联系人:杨 佩 0934-7121261

(6)县金龙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人防大厦401室 联系人:张文宝 0934-4166889

(7)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市场监管局307室 联系人:姚海涛 0934-7121353

(8)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林水大厦513室 联系人:王 昭 0934-7121216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2)《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所在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4.资格审查

对照公告要求的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选调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通知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公开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3:1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汇报镇原县2023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面试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四)试镜

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003)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参加试镜项目,通过录播形式测试考生的播音基本技能、普通话水平(音准、音质、音色、语气、语速、语感)及上镜效果(气质外貌、面部语言、仪表举止),满分100分。

(五)考察

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要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注重审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由选调单位向考察对象单位及本人作出说明并依次递补。

(六)综合成绩

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003)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镜成绩×4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镇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2023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4-712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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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原标题:镇原县2023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zy.gov.cn/xxgk/fdzdgknr/tzgg__xxgk/fdzdgknr/tzgg/content_1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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