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张掖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工作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张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张掖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和职位
详见《张掖市水务局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区)、乡镇(街道)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中央、省属驻张单位)。
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符合条件的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9月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党政机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职位表》所列的学历层次及专业(专业方向)要求(全日制学历不含非全日制同等及以上学历);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与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人员除提供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加注同级人社部门意见的《2022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6张;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张掖市水务局615办公室
联系人:刘学红
联系电话:0936-8685513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
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将比例降至2:1,若减少比例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在张掖市水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2年9月22日至9月23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当天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