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根据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情况,拟确定选调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0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情况见附表1),以上选调岗位均为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县直机关及参公单位选调对象为:县直机关及参公单位、乡镇机关或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2.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对象为:县直部门单位及工作地在乡镇的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已满的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项目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也可报考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参加县直机关及参公单位选调的乡镇公务员,须录用为乡镇公务员且基层服务年限满5年;县直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须录用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满1年。参加县直事业单位选调的乡镇基层工作人员,须招聘、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3年;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工作满1年。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刚满1年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财务会计岗位报考人员须毕业于会计类相关专业或从事过财务会计工作,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以党委、党组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均以录用、招聘、安置等相关文件为准,计算日期截止2022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8:30至4月12日(星期二)18:00。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综合管理岗或财务会计岗)。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公务员(参公人员)到县机关统办一号楼722办公室报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人社局306办公室报名。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3张。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在临泽县公务网公布。
四、选调程序
(一)考试。选调采取一套试卷统一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以准考证有关信息为准。
(二)加分照顾政策。本次选调,凡是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沙河镇除外)工作满10年(2012年3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可在考试成绩中给予加2分的政策照顾。报考者总分为:考试成绩+政策照顾加分(2分)。具体加分情形如下:仅一方报考的,直接给报考者加2分;若夫妻双方同时报考的,只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加2分,具体加分人选由夫妻双方在报名前商定后并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未提交申请的,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结婚证。
(三)研究确定入围人选选调单位。依据报考者总分,分综合管理岗位和财务会计岗位,研究确定选调入围人选,并由入围人选按总分高低依次选定选调单位。确定选调入围人选时,先研究确定财务会计岗位选调人选,之后,报考财务会计岗位未入选的人员,再纳入综合管理岗位报考人员进行二次排序,研究确定选调入围人选和依次确定选调单位。
(四)组织考察。根据报考者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部门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经考察后存在问题影响选调的人员,选调主管部门要提出充分理由,经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选调资格,按报考者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确定选调人员
(一)会议研究。选调主管部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后,提出选调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汇总,研究审定。
(二)公示。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审定后,对符合选调条件的考察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选调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本次选调报考者总分一年内有效,作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后续在空编内补充工作人员的依据,优先参考使用。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选调单位共同组织,相关政策解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县纪委监委对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5521042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5520649
县人社局:595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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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临泽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临泽县委组织部 中共临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原标题:关于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lz.gov.cn/dzdt/tzgg/202204/t20220408_825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