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人数详见《光明街道办事处2021年第三批专辅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光明区户籍人员;
2.在光明区办理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17:00。
2.报名资料:
(1)《光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辅报名表》(报名阶段仅需提供电子版,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5)以下选项对应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Ⅰ.光明区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Ⅱ.在光明区办理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深圳市光明区失业登记证明。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uangmzzrsb@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联系人:朱先生、陈小姐,咨询电话:0755-29099120
温馨提示: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4.报名说明
(1)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为学士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学位验证报告。
(2)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街道办事处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需准确无误,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电子邮件。因提供错误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组成。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录用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一)笔试
笔试初定于10月17日上午9:30-10:30,共1个小时,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有摄像头并可稳定上网的电脑,电脑需安装使用最新版本的Chrome浏览器(82版本以上)或者Firefox浏览器,考试需在系统作答,请自行准备草稿纸、签字笔、身份证;考试链接将通过邮件发送至考生邮箱,如未收到邮件,可电话联系光明街道工作人员。
(二)面试
面试初定于10月17日(笔试当天)下午2:30开始,进入面试人员将在笔试结束后当天上午12:00前通过短信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街道办事处按招聘岗位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辅人员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需提前做好核酸检测,面试当天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在14日-16日进行核酸检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后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五)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电话:0755-29099116;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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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1日
原标题: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专辅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242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