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坪山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坪山区融媒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坪山区融媒体中心是坪山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协调、推动落实全区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新闻报道及信息发布工作。
二、选聘岗位
深圳市坪山区融媒体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岗位职责:从事新媒体和创意视频编辑创作工作。
选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4月17日(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报考地的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四、选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选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9:00至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岗位要求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按资料名称命名,如“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发送至政务邮箱psqwxcb@szpsq.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报考者姓名”。
(三)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提交扫描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4.国家统一颁发或认可的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5.能证明党员身份的材料:党员证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或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6.证明本人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坪山区委宣传部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
(一)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直接业务考核前,工作人员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坪山区委宣传部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考核。
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
(二)直接业务考核组织
坪山区委宣传部成立同行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直接业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坪山区委宣传部将及时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三)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直接业务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坪山区委宣传部划定,并及时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坪山区委宣传部在直接业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直接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及时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并按规定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坪山区委宣传部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坪山区委宣传部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坪山区委宣传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直接业务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直接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选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选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坪山区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755-88190274。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公告由坪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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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
2026年4月13日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psq.gov.cn/zwgk/rsxx/zkzp/content/post_12732321.html